可待因:受管制药品的阿片类镇痛药和镇咳药
可待因是天然存在的鸦片生物碱,属于阿片类药物。它从吗啡衍生而来,是一种前药:在体内,可待因通过CYP2D6酶部分转化为吗啡,后者介导主要的镇痛效果。可待因本身也具有微弱的阿片受体活性。作为镇咳药,可待因抑制咳嗽反射,既用于镇痛制剂,也用于咳嗽药物。
可待因以纯品形式以及与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的固定复方形式提供。可待因含量是重要的区分依据:低含量可待因制剂不受麻醉药品处方管制,而较高浓度则受麻醉药品法律管制。
管制药品状态
在许多国家,可待因被列为管制药品。超过规定阈值的制剂只能凭特殊麻醉药品处方开具。这些处方须遵守医生和药剂师的特殊记录和保存义务。患者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适用法规。
作用机制
可待因作为弱激动剂与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中的μ、δ和κ阿片受体结合。镇痛效果主要归因于CYP2D6将可待因在肝脏转化为吗啡。吗啡激活脊髓、脑干和脊髓上结构中的μ阿片受体,从而产生疼痛调节作用。
镇咳效果通过延髓咳嗽中枢的阿片受体介导。可待因提高咳嗽反射阈值,降低咳嗽频率。此效果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吗啡转化,这解释了为何CYP2D6缺乏者仍可体验镇咳效果。
可待因的个体疗效因CYP2D6基因型不同而差异显著。超快代谢者将可待因极快地转化为吗啡,有达到毒性吗啡水平的风险。慢代谢者则几乎感受不到镇痛效果。
适应证
- 疼痛治疗:轻至中度疼痛,尤其与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联合使用
- 刺激性咳嗽:无治疗价值的干性、烦扰性咳嗽(如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时)
- 术后镇痛:较弱镇痛药不足时的术后短期使用
- 慢性疼痛治疗:仅在特殊情况下严格医疗监督下使用
可待因不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自2013年EMA决定起)。18岁以下扁桃体切除术或腺样体切除术后的儿童和青少年禁用可待因。
用法用量
成人推荐单次剂量为每4至6小时15至60 mg可待因。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240 mg。用作镇咳药时,使用较低剂量(每4至6小时10至20 mg)。可待因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不适。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及已知CYP2D6多态性患者需个体化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耐受性。疗程应尽可能短。
不良反应
作为阿片类药物,可待因具有这类药物的典型不良反应谱:便秘(极为常见)、恶心呕吐、镇静和嗜睡以及头晕经常出现。呼吸抑制是最严重的不良反应,特别可能在过量用药、同时使用其他中枢抑制药物或CYP2D6超快代谢者中出现。
其他可能的不良反应包括口干、尿潴留、瞳孔缩小、瘙痒和情绪变化。长期使用可能发展为躯体依赖和心理依赖。
药物相互作用
苯二氮䓬类、巴比妥类、其他阿片类药物、酒精和抗组胺药等中枢抑制物质可显著增强可待因的呼吸抑制和镇静作用。这种组合可能危及生命。停药后14天内不得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CYP2D6抑制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安非他酮、奎尼丁)可抑制可待因转化为吗啡,并可能大幅降低镇痛效果。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可加速可待因的代谢。纳洛酮和纳曲酮可逆转可待因的阿片效应。
特别注意事项
可待因在妊娠期间禁用,尤其是妊娠晚期,因为它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和戒断症状。哺乳期禁用可待因,因为它可进入母乳,并可能导致婴儿潜在的危及生命的呼吸抑制,尤其是当母亲为超快代谢者时。
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睡眠呼吸暂停、前列腺肥大或颅内压升高患者应仅在严格医疗监督下使用可待因。治疗期间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受到限制。
常见问题
为什么可待因受麻醉药品法规管制?
作为阿片类药物,可待因具有滥用和依赖潜力。麻醉药品法律管理具有成瘾风险的物质的使用,确保可待因仅在医疗监督下以受控用量使用。
为什么可待因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可待因的镇痛效果依赖于CYP2D6酶将其转化为吗啡。约5至10%的高加索人群为慢代谢者,这种转化几乎不发生。这些人几乎或完全感受不到镇痛效果。
可待因会导致依赖性吗?
是的,可待因有依赖潜力。按处方短期使用时风险较低。长期使用或滥用可能发展为躯体依赖和心理依赖。
服用可待因时同时服用镇静药需注意什么?
同时服用可待因和苯二氮䓬类或其他镇静药物会显著增加危及生命的呼吸抑制风险。这种组合应仅在特殊情况下最严密的医疗监督下使用。
参考资料及延伸阅读
- 相关国家麻醉药品立法和处方法规
- EMA:含可待因药物及其在儿童中的使用(2013年)
- 含可待因制剂的产品特性摘要(最新版本)
- 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S3指南(AWMF)
- 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所(BfArM)